趙玉柱、趙建銘父子倆共同涉嫌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在今日宣判,一審判決趙建銘有期徒刑6年,併科3千萬罰金;趙玉柱則是判刑5年6個月。這喧騰一時的案件之所以受到各界關注的原因,是趙建銘以身為「總統女婿」、趙玉柱以「總統親家」的身分遭到起訴,雖然總統與總統女婿、親家之間畢竟不能完全劃上等號,但親人涉嫌卻也足以讓人再三質疑;而在「台開案」爆發之後,接二連三的爆發出了「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案」等與第一家庭成員相關的貪瀆案件,從此第一家庭的成員即使學歷再高、能力再好,卻也始終抹不去身上如影隨形的貪瀆陰霾。
陳水扁總統在其擔任台北市長的任內,政績斐然,無論如何這是可以予以肯定的,阿扁的市府團隊績效與市政成績相對地也就代表了他的能力。但是即使如此,他還是競選連任失敗、輸給了當時形象塑造可謂「完美」的馬英九。在台開案、國務機要費等案件相繼爆發之後,輿論有一段時間似乎是以此肯定了馬英九的成功、陳水扁的失敗,殊不知過沒多久,馬英九自己也陷入了「首長特別費」的支用風暴之中。

而從這次北、高市長市議員的選戰結果來看,過於混濁的貪瀆風暴反而讓選民們開始排除「政治操作」的選項,不再讓無關於候選人本身的事件給左右投票意志與結果,雖說「廉潔操守」看起來似乎不再跟「政事能力」聯結掛勾,但是仍然會很微妙地反映出選民期待「選廉與能」的潛在期待,因此選前情勢看似大好、卻在最後一晚傳出「發放走路工」情事的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在「大出意外」的狀況下再度落選。

理論上來說,對國家幫助最大的應該是「能」,但是讓人民來選擇的話,他們是不會選擇一個有能力卻貪污的領導人;甚至就算是能力也比不上形象重要(例如馬英九)這一點無關臺灣民主本身是否成熟,或是選民是否流於「意識型態」。反觀先進國家也是一樣:「廉」是和「能」並重的,在選舉中同樣都是很重要的因素。「選民只看形象」當然不是什麼有智慧的好事,但這的確就是現代傳媒力量當道下、政治生態的遊戲規則。

我突然想起一個出現在金庸小說「鹿鼎記」裡的例子:

「鹿鼎記」裡的主角韋小寶凡是上任署官,無不上下其手、刮銀削錢;有一回他跟著降清將軍施琅到臺灣,甫擔任欽差大臣的他,就利用臺灣當地百姓希望朝廷撤回「遷內地(中國大陸)」的請願,白白地刮了100萬兩銀子的人民血汗錢。而施琅在金庸筆下則是一個清廉到近乎「官場白癡」的清官。但是到了最後臺灣居民之所以能夠不內遷、繼續留在臺灣,一切竟然還是全靠韋小寶指點:不但上下打通關節、由鄉紳具狀陳明的理由也才能夠上達康熙、小老百姓們的願望也才能達成。金庸本人對這個情節的註解十分有趣,他寫到:『縱然「施清而韋貪」,但是比起清廉卻苛酷的施琅,人們反而對這位刮錢有點凶卻一點架子也沒有、又有辦法讓居民不用內遷的的欽差大臣有更親近的感覺。』

這當然只是小說家言,但是跟以往史家儒學所推崇的『清廉為官』哲學卻有著180度完全顛倒的反差,而這樣的情形在構成現代國家政務的官僚系統中,卻似乎有著更加明確的趨勢。

三國時期的北魏曹操當年『用人唯才』,所以無論在當時輿論中的人部分聲望實在不佳(而當年所謂的「人品不佳」其實都只是在生活習慣上的標新立異罷了),但曹操依然會重用其才。記得以往每當學校課程上到這個部分時,老師都會特別批評一番,告誡用人必須『才德兼備』,可是年紀越大就越不禁興起質疑:才德兼備的人,幾乎可以稱之為「聖」者,歷史上又哪來這麼多人品端正、聰明絕頂,更兼政事擅長、明辨是非的天才好官呢?

『一定得用「最高道德標準」來討論嗎?或者是只要用「較高道德標準」來看就好?』這個問題一直到今天大家都還沒有定論。

一方面,當然是因為這個「標準」的定義十分難以界定,「最高道德標準」當然是無限上綱:要多嚴格就有多嚴格。但是「較高道德標準」呢?該做到什麼樣的地步,其手段才算是引人非議、應該引咎辭職?若此,則所謂的「最高道德標準」其實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期待,因為當行政標準必須達到如此嚴格的審查標準時,基本上政事是絕對無法順利推動的。

綜觀世界各個國家,有民主制度的,檯面上的人選當然都以「廉能」自恃、與對手競爭,但是除此之外,應該還要再觀察「民眾對檯面下候選人們的廉潔好奇度」。這句話的意思是:政治面中醜陋的行事當然都在檯面下秘密進行,若是被有心人士爆料、檢調單位認真追查,就會像趙建銘父子涉嫌台開內線交易案一般:「沒有追查不出的結果」。這些尚未公開的內幕秘辛,當然多半是由媒體工作者進行、或者是利用媒體來進行私底下的挖掘或調查;而媒體之所以進行這些挖掘的原因,無非只是「民眾愛看,民眾關注」,跟要求「政治能力」其實完全無關。

在臺灣,等著看骯髒的一面被爆料、目睹人性貪婪醜陋的一面,似乎已經變成人民生活裡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但是在世界各國其他政壇,卻似乎很少看到這種「全面性的、大量的」對政府官員做挖掘或檢驗;以美國、日本為例子,要說他們政壇中所有檯面上的政客是「絕對清廉」,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話,只怕連美、日國民自己都不會願意相信;但是對於美、日的人民而言,相對的似乎就沒這麼在意這樣的新聞議題,媒體也更懂得在報導上與挖掘上的節制,而且懂得尊重司法、配合司法,讓司法機關出面調查;而非一面責怪檢調單位未能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卻又窮凶極惡的要求檢調機關提供獨家畫面或當事者爆料。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不外乎臺灣人民已被政黨惡鬥養大了胃口,雙方攻擊無所不用其極,邱毅的「亂槍打鳥式」爆料法就是很明顯的例子。政黨對立得越凶,人民就越得不到超然的共識或是可關注的焦點,剩下的就只有「雙方的舞弊與貪瀆」可做文章。媒體是一只風向球,怎麼樣的社會,就會出現怎麼樣的媒體。所以如果要從媒體的作風來看臺灣今日的社會,大概會得到「淺薄、粗略、一窩蜂」的形象。而一般民眾早已經習慣性地把「一窩蜂」當作「輿論」的展現,殊不知這在本質上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

因此每到選舉,「政見牛肉」與「候選人特質」不再為選民所重視,取而代之的是「譁眾取寵」:誰譁得大聲,誰就得到選民的寵。就以之前台北縣長選舉為例子,羅文嘉和周錫偉兩人最後的決戰重點是什麼?是「超貸案」對上了「走路工」,這些和他們的能力、政策好壞又有什麼關係?而更可怕的是這些指控是否真實、這些事件是否為候選人本意似乎都已經不是重要的事情,只需要丟出簡短的疑問,抹煞政策的辯論,民眾一窩蜂的看媒體報導,媒體大似渲染,一切未審先判。

結果就是台北縣民在一陣激情之後選擇了現在的縣長,在上任一年幾乎毫無建樹之下,日前終於因為「施政民調滿意度敬陪末座」而成為新聞報導的焦點。民進黨在當時失去了由蘇貞昌老縣長執政八年的台北縣,全因為對手唱著好聽易唱的競選歌、到處站台問選民『這樣好不好?對不對?』、拋出許多競選承諾(其中充斥著意識型態或是事後跳票)、隨口攻訐對方一個可能不存在的污點......而諷刺的是這樣的手法,全是阿扁總統在當年競選台北市長期間所引領的一股風潮。

臺灣的亂象實在不能完全歸咎於貪污的政客、誇張失準的媒體,真正該對這個現象負責任的,還是「人民」。總統是人民多數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也是人民一票一票送進國會的、媒體的垃圾報導是因為大家願意花錢買來閱讀而產生的。人民如果自己不想想:到底要的是什麼、希望的是什麼,而總是受到政治上意識型態、媒體連續劇式報導的操弄,那麼臺灣要變得更好,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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