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這一年對我這個年紀的人來說,是結婚的「大潮」,從以前接到的都是親戚們的喜帖、心中只有抱著吃大餐的那種麻木感,到現在身邊結婚的都是多年的同學或好友,所帶來的衝擊是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的。尤其是當這些「好朋友中」,有些人可能與自己「還不只是好朋友而已」,如今看著她們琵琶別抱、甚至出塞和番,心裡頭的那種滋味與心情上的百般糾結,一定得自己經歷過才能深刻體會;因此現在我們可以很驕傲地說:當令狐沖被告知,岳靈珊已經嫁給了林平之的消息時,當下是怎麼個青天霹靂、如何的暈頭轉向...這一切,「我們很瞭」。
兄弟的悲慘故事我不能說,(因為我發了毒誓,說出來會胖到兩百公斤),所以我只能隨便講講自己的經驗。我在2006年年中的某一天,因為手賤,所以上網Google了許多人的名字,(嚴格說來,這其實是一種極為無聊的舉動,但萬能的網路每一次總能帶來不同的新鮮與刺激)這許多人的名字裡也包括了自己的前女朋友;名字底下鮮少出現資料的她,這次多了一個通往VeryWed的連結...

就算已經掛名「前女朋友」,在當下點進那「無緣的她」的連結時,我還是覺得頭有點暈的;我始終記得那「非常婚禮 VeryWed」的網頁上很清楚地寫著她和另外一個男生的名字,以及年中訂婚、年底結婚的日期。

在那個moment,我終於也了解到在周星馳的「濟公」電影中,為什麼濟癲在大白天被雷劈了天靈蓋之後,會擺個姿勢高喊「降龍羅漢現真身」了......因為晴天霹靂,真的會讓人手足無措啊!

到了該年年底手部再度犯賤,又Google了一次,這次發現她們結婚宴客的照片連結,我已經冷靜到能針對新郎新娘的穿著與婚宴排場來判斷雙方的家庭狀況了。

當「無緣的她」結婚時,到底該不該讓「也是無緣的他」知道呢?這真的是很兩難的問題啊。紙是包不住火的,就算彼此之間沒有共同認識的報馬仔型朋友,也難防對方那雙犯賤會上網Google的手。如果雙方分手後持續有在聯絡、或是分手沒有多久,那麼結婚這件大事是不是也應該讓對方知曉呢?知曉的一方又如何呢?就像我兄弟說的:「天要下雨,妞要嫁人」,又有什麼辦法呢?

以上這一堆問號,應該全都沒有唯一的解答。如果要問我,我或許會說「我還是想先知道」吧!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因為實際上我沒有被婚前告知而生的「相對怨懟」而已;或許她如果告知了我,我會天天唱著陳奕迅「婚禮的祝福」來自酸自苦也不一定。為了這一段感情,整整翻來覆去折騰了快八年,到了最後換來一句覺悟:「這一切都是自找的」,但我覺得很應該;該斷不斷、欲拒還迎的處理方式,本來就該受到一點懲罰才對。

我常用「愛上了,那也沒有辦法」來解釋一些與愛有關的行為:或是甘願地付出與等待、或是百般爭吵後的如膠似漆、或是十年如一日的細水長流。因為「愛上了」,人往往就會有能力做出一些平日所無法料想的努力或堅持、甚至耗上所有的人生。只是一旦「當愛已成往事」,或許還是得想點辦法、不能沒有辦法;人生還要繼續,還是得一關又一關的往下闖去。



有好一點了嗎,兄弟?她嫁得很幸福,這樣也就足夠啦!咱還是到建國啤酒廠去,你喝酒來我買單,迷濛著惺忪醉眼,或許下個春天就在建啤的角落等待你,等你一醉醒來,會發現世界如此美好,陽光依舊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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