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rican Pastime

這是一部2007年上映的電影,台灣翻譯成「火線外的決戰點」。電影內容是以二次大戰時的美國為背景,主角則是一群因為珍珠港事件爆發、被集中拘留管理的「日裔美國人」們在美國西部某個種族隔離集中營裡的故事。

沒錯,在近代美國本土也有以種族為名的隔離集中營。

由於珍珠港事件爆發,在美國境內的十二萬日本裔美國人遭到嚴重的仇視;因此在1942年由美國總統羅斯福下令,將他們全部遷移、集中在美國西部荒涼地帶的拘留營。電影的主軸是在美國土生土長的日裔野村兄弟一家人(主角則是野村弟)面對自己的國家忠誠度被人質疑,在當時的氣氛下各自選擇的生活態度。

Nomura
{泡妞中的野村弟}

野村弟原本在學生時代學習爵士樂、更是一個非常優秀、可望拿獎學金的投手,但卻因為戰爭爆發而使一切都遭到中斷,在集中營裡自怨自艾;而野村哥則是協助了野村爸,積極地籌組集中營內的棒球隊(他們這個營區叫Topaz,因此成立的棒球隊就是黃玉Topaz隊,我認為這也同時暗示了這些日裔美國人應該是美國珍貴的「黃寶石」、不是敵人。)要讓營中的日裔美國人們保持他們生活的尊嚴以及榮耀。野村哥甚至投身入伍,前往歐洲戰區作戰;野村弟無法理解野村哥這麼做的用意,他認為美國虧欠他們、又何必為美國去賣命;最後野村哥在斷了一條腿的狀況下退伍返家,但仍無法獲得管理營區的美國人一視同仁的尊重與對待,連要上門理髮都遭到拒絕。

負責維持集中營管理的美軍也有棒球隊,黃玉隊便與美軍隊進行比賽,賭注是一筆黃玉集中營的日裔美國人們湊出來的錢,一旦黃玉隊贏了美軍隊,美軍隊裡的理髮師就必須為野村哥理一次頭髮。

基本上,賭的就是一口氣啦!

美軍棒球隊裡也有依然懷抱著大聯盟職棒夢的強者,黃玉隊要怎麼勝利呢?當然電影舖梗舖到最後,還是要看野村弟的囉。

以上是這部電影的大致內容與背景,基本上這是以「史實」為背景的電影,由於集中營制度和美國追求的人權、自由嚴重背道而馳,所以這是一段美國人曾經閉口不談的過往,也是日裔美國移民們心裡的一道疤痕。後來在雷根總統的時代,方才正式向這12萬受難的日本裔美國人道歉、並給予賠償。

這部電影在台灣我想應該看過的沒幾個人,即使在Cinemax已經播出過,但是即使不小心轉到了都可能會馬上轉台離開。我是因為電影裡的棒球場面而看下去的,但在電影結束之後我卻反而充滿興趣地上網去查這段美國的近代史,這種以爵士樂和棒球這兩種「美國人的消遣」為主軸、以真實歷史為場景、紀錄美國對人權的侵害、演出角色有超過2/3是亞洲人的電影,應該連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沒有拍攝的興趣吧,更遑論收看了;諸多的議題實在是很難去拍成一部不至於出軌的電影;但在導演Desmond Nakano(中野 迪斯蒙德)的拍攝下,這部電影其實相當成功的把這些元素、很自然地都柔和在一起;片名叫做「American Pastime」,意即「美國人的消遣娛樂」,透過爵士樂與棒球這兩種最能代表美國文化的消遣娛樂,適度地提起「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是美國人」的疑問;即使在美國土生土長、受了美式教育、更根深柢固地受美國文化的洗禮,卻因為血統、種族的因素而在這塊號稱「追尋自由者的樂土」遭到拘留囚禁;而相對的,中野導演也由主角野村弟的角度去反思:即使他是個喜愛爵士樂的人,但是否真正懂得爵士樂的精神呢?當野村弟遇見「沒有譜」的爵士樂而傻眼時,導演也帶著觀眾同時反向思考了回來。

最終故事還是回到了棒球上來;野村爸終於利用棒球賽,讓所有集中營裡的日裔美國人都恢復了自信和尊嚴;棒球賽的本身其實是考驗運動員精神的一種比賽,裁判很容易發生誤判、真正的勝負往往只有場上比賽的選手最清楚。當比賽最後裁判判定代表美國的美軍守衛棒球隊勝利、而長期以來仇視日本人的捕手隊長卻當眾承認自己失誤、勝利者應該屬於黃玉隊時,這種超越勝敗的體育精神,想必也讓主角野村弟和觀眾,都對所謂的「美國文化」有更深刻的體驗。

即使是美國這樣一個崇尚人群、追求自由民主的現代國家,仍然在近代設立了「種族集中營」;其實仔細回想,一直到二戰期間,在美國的有色人種都還未能取得跟白人一樣的地位,距今也不過60餘年;雖然羅斯福總統將拘留日本人的各營區稱作:「War Relocation Site」(戰爭遷徙地),但事實上就是集中營;當美軍在海外以「聖戰」為名要解救被德國人關進集中營的猶太人時,他們自己也設立了集中營來處置十二萬的日裔美國人,就人權的角度來看,這絕對是美國歷史上的一次重大侵害。

但是,每個政策或決策,如果在不同時空的狀態下被拿出來討論,往往不一定是公平的;在曾經批評了許多過去我所認為的錯誤之後,我開始覺得每件造成重大歷史影響的政策,在當下甚至多少都帶著一種必然的結果,必須反覆地思考,不能一蹴而就、定下所有的結論。

日裔美國人被關在集中營裡,和德國人關押猶太人不同,並非為了屠殺或是人體實驗;起因固然是由於戰爭(害怕日裔美國人變成日本的間諜),但在當下美國人民普遍仇視日人的狀態來看,將這十二萬日裔美國人集中,反而避免掉了許多不必要的衝突、甚至是殺戮也說不定。

即便當年政策的形成或許有如此正面的考量與作用,但在1988年,雷根總統依然對這個十足侵害人權的「政策」,向當年受到「迫害」的這些日裔美國人道歉、並進行相關的賠償。這個舉動說明了美國對人權與自由的至高維護,即使當下「侵害部分人權」是不得不、甚至是最好的政策,但在情事改變之後,政府仍有道德勇氣將這些政策正視為人權的侵害而正式道歉;或許將來美國某任總統會為了布希對伊拉克的興兵作戰,向中東人民致歉,也不是沒有可能。至少在美國,這是可以努力、也可以期待的。

回到這部電影本身,在宣傳的演出名單上看不到任何一位我覺得熟悉的明星,不過看到影片內容卻赫然發現翁倩玉有參與演出,她演的是野村媽的角色。除了翁倩玉之外的主要演員:蓋瑞柯爾(Gary Cole)、中村雅俊(Masatoshi Nakamura)、李奧納多南(Leonardo Nam)...等;而演出主角野村弟的則是一位叫做「余亞倫」(Aaron Yoo)的演員,他演過:爛人 The Wackness (2008)、決勝21點 21 (2008)、愛情無限譜 Nick and Norah's Infinite Playlist (2008)、 一飛沖天 Rocket Science (2007)、恐怖社區(2007)...等等,但我還是不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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