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才想去買份報紙,剛打開門,我就愣住了。

車咧?(驚!)

那種感覺其實很奇妙,你本來以為一直都會在的東西,一下子就忽然不見了,常聽人家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原來,這就是『萬一』的感覺...

從沒想過這輛陪我多年的機車,是在這種狀況下消失的。自從在我大二的時候從表哥的手中買下它,實在是騎著它到過很多地方,也充滿了回憶,這算是我這輩子第二次被偷吧?第一次不過是個小皮夾,讓我只好從信義計畫區走回家;而這一次,讓我有種心情沉重的感覺。

我忘記和誰說過了。之前在討論犯罪型態,我曾經講過,在各種犯罪型態中,在侵犯財產法益的情形中,我最痛恨的不是強盜,也不是搶劫,更不是詐欺,而是竊盜。強盜和搶劫起碼當事人都是以身犯險,正面和被害人衝突;而被詐欺,或許都還可以歸咎於自己的愚蠢和貪心;唯有竊盜!躲在暗處,偷偷摸摸,令人防不勝防。

今天也是我第一次踏入警察局,去做警詢筆錄。嗯...警察真的忙翻天了,態度或許真的不是很好吧,但是我能體諒。我進去報案花了40分鐘,身邊就看到一個剛被綁架到山上,然後自己脫逃下來的人在做筆錄 @@!旁邊另外一個報案人的車被縱火...說著說著,警察的無線電台又傳來,忠孝橋上發生車禍...雖然我自己也是受害者,但在那個moment,我好想說:『歡迎來到布魯克林!!』

算一算,真正屬於我自己的財產,真的沒多少了。大概就剩下一把胡琴,一組電腦,還有一堆看都看不玩的法律書。假如今年年底確定我要搬家,或許真的可以達到『家徒四壁』的那種境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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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後記:
我的愛駒在事隔1個半月之後尋回了,
只能說真的是『盜亦有道』啊...
就知道三重人講義氣!
以後要騎車先問我嘛!(雖然我想答案應該也是『不借』...)
當我滿懷感激的到三重派出所去牽蒙滿灰塵的愛駒時,
那種對警察杯杯們的敬佩不禁油然而生。
雖然幫我結案的那位警察先生的中文輸入和電腦處理能力真的很慢 (慢到我好想把鍵盤搶過來自己打)
但是能在車海之中幫我尋回愛駒,真的非常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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