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抗sars有功的醫護人員入祀忠烈祠,我在學長的板上找到我之前發表的文章,做一個整理。

************************************************************

大家應該都有看到SARS在台灣蔓延開來之後,從北到南造成的莫名恐慌吧?

隔離-->抗爭
檢疫-->抗爭
量體溫-->抗爭
焚燒醫療廢棄物-->抗爭
限制住居-->逃離管制、抗爭

我不批評那天在新聞上失控抓狂的那些醫護人員,他們的確在一個很突然的情況之下,被一個很草率的措施給集中關了起來;而在這樣的心理壓力之下,不能休息,還必須漏夜照顧患者,抓狂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其他的醫護從業人員是否有其他層面的看法,就請其他人來補充了。

我想說的,是在「自由」與「管制」的衝突之下,台灣人民的表現。

台灣人在經過這十年來的「歷練」,早將「民主」與「自由」給劃上等號了,殊不知,民主,有時候才需要靠「合理的管制」來做維持與調整;而自由,也不是毫無限制、為所欲為的自由。

憲法7~22條明文保證人民的各種自由,但是在憲法第23條中,則賦予國家可以在「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等四種情況下,以法律或是緊急命令的方式 對人民的自由加以限制。

因此,當面臨到SARS在台北和平醫院全面失控,進而可能造成全國危機的時刻,任何侵犯到個人自由、權利的措施,只要是在「侵犯人民權利的最小範圍」、作法符合「適當性」、「必要性」、「比例性」三個原則,那麼,這就是一個正當,而且正確的處置。

台灣人民過去幾年過了太久的承平與自由、進步的生活,享受了民主自由帶來的果實,卻忽略了民主自由的真諦還是應該建構在「尊重、體諒」之上。大家總是很自私的希望不好的事物不要來到自家的後花園,卻看不見了自己其實也常把壞東西丟到別人的花園之中。

這其實是針對一種社會的風氣做的批判,無涉任何個人的批評。只是,當台灣的醫護人員會拒絕面對疾病與病患,會讓我聯想到 假設我們的軍人在交戰時,卻拒絕面對敵軍的狀況。這樣的風氣、觀念、是不是已經蔓延在整個台灣,甚至變成社會通念?台灣的競爭力與抵抗力,在面臨考驗的第一時間,似乎總是慌亂、自私、逃避的,總是要在震撼過後,才能開始收拾殘局。

而今天高雄在檢疫站前的抗爭、雲林日友焚化爐前的抗爭,則是讓人更加的痛心與不解;一種活生生、最露骨的自私表露無遺,一群人就在病人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將疑似得病而上門求診的老先生給轟了出去;鄉里民不惜拳腳相向、追打警察、替代役,為的就是不讓元長鄉內的焚化爐燒這些廢棄物。我看不到任何台灣人曾經引以為傲的人情味、人道精神、溫和、堅強,取而代之的,是無知、自私、粗暴、蠻橫。

在這場應該全國團結的SARS大戰中,醫療人的手忙腳亂、失控抓狂;政治人的措施失當、管理不力,或許都各有疏失。但是,法律人也實在有許多應該檢討的地方。起碼,全台灣人在法律認知上的錯誤、對於自由的誤解、民主的濫用,我想我們是責無旁貸的.........

看著電視上那位拒量耳溫、抨擊國家自由遭到踐踏的先生,我心裡忽然覺得一陣厭惡;他曲解了自由的定義、扭曲了自由的價值、濫用了自由的尺度,卻仍然大放厥詞、口沫橫飛...我不禁想到:「那些教憲法的教授們呢?怎麼都不出來反駁一下?」傳播人只負責傳播最真實的事件,那麼是非曲直,法律人是否應該負起解讀的義務?而不是躲在學術的象牙塔中,手執火炬以為世界就靠它照亮...?

離題了。

台灣的確擁有自由,而且擁有全面的自由。只是,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大概沒有人關心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kyf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