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東海劈腿事件』呢?其實這兩天新聞播得沸沸湯湯的,想不看到都難。

某位A男跑到了台大批踢踢BBS站上的『Hate版』,寫下了自己撞見了女友A女和系上的學長B男正在親密接觸的劈腿場景,當下心如刀割的痛苦與心酸;大概是因為趕搭上了『周侯戀』的新聞熱潮,這篇文章在短短一個晚上,達到了5000多封的留言回覆,大部分的人為A男打抱不平、更多的人指責A女劈腿、B男無恥;到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在現在資訊流通、取得簡便的網路時代,A女、B男的真實身分、資料、照片、甚至是研究所上課的課表,全部都被人公開在網路上。有人看似『仗義相助』要替A男教訓A女、有人聲明『痛恨劈腿』要在A女、B男上課的教室『相堵』。這下子驚動了東海大學的校長、學務長,也把一開始撰文的A男給嚇得皮皮挫,後來他承認這整篇文章都是杜撰的,但是對於隱私遭到公眾審判的A女、B男,或許已經造成了永遠也無法抹消的陰影了。

整件事情還有續集;播報這則新聞的陳姓記者,後來也成了眾矢之的。有人認為他未經求證、有人認為他只從BBS上擷取隻字片語就將整篇新聞放在頭條、也有人認為他沒有經過專訪就做這麼大篇幅的報導,有渲染之嫌...etc.。鬧到最後,記者大人也不高興了,發表了一篇聲明稿,意思是要所有針對他『不實的指控』趕快停止,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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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吃Subway了。

昨天特地向Loretta問了Subway在台北的分店位置;剛從國圖出來,就直接騎車到中山北路上的Subway。雖然下著大雨,可是心裡頭挺雀躍的,在停車的騎樓下往前走幾步,就聞到了乾酪、酸黃瓜、紅酒醋和黃芥末混合而成的一種特別香味。對美國、加拿大人來說,Subway就跟我們這邊的『美而美』是一樣的,很平常、很普通,唯一的不同是subway是賣全天的,所以他們早餐吃、午餐吃、下午茶吃、晚餐也吃。

第一次吃Subway,是在Vancouver;而在Vancouver的兩個月裡,我最常吃的晚餐也是Subway(雖然當時因為某些因素,所以我正在對自己節食,但是相對來看,這還算是在Van最常碰的早餐吧。)在我下車的公車站牌附近就有一家,而且和其他的食物比起來,實在是很划算、經濟的。也算我運氣好,在Vancouver的兩個月,Subway就有一個半月的時間在優惠-買一送一,這真的是太便宜了!一次買兩個12吋長的潛艇堡三明治,總共只要六塊錢左右的加幣,相當於台幣120元;加上外國食物的『Size』真的非常驚人,往往一個禮拜只要消費一次就足夠了。也多虧了Subway,讓我創下一個驚人的數字:前往加拿大的整趟旅程,包括來回機票、交通費用、玩樂費用、紀念品血拼在內,整整兩個月我只花了新台幣32000多元。由於生活費甚至比在台灣花得還少,我親愛的母親直嚷嚷說『你真不應該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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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最近很沮喪;因為她覺得她的男朋友太懷念過去的初戀女友、卻完全不在乎她的感受。
『初戀是不是會有一種不可替代性?不管過了多久,都不會忘記她?』聽起來有點氣急敗壞...

『正常來說,沒有人會忘記跟自己交往過的人吧?初戀也是人,當然不會忘記啊。』我很認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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