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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見這句話,是因為James的msn暱稱。

『什麼忘了去忘,才是真正的忘記...這根本就是你不敢面對的藉口!』當時我是這麼想的。

但我現在發現,好像真的是這樣...

以為自己已經遺忘的、以為自己可以不在乎的,
或是想要努力去遺忘的、想要努力去不在乎的,
卻總在自己以為心無掛礙的時候,再度風起雲湧地撩撥上來

真正忘記的人與事,
是即使旁人提起,自己依舊渾然不覺的;
或是在旁人提起之後,才驚訝於時光的流逝、生活的繁複、內心的平靜

我從小記性不錯,雖稱不上過目不忘,但是大小事多半都會記得。
結果就是,許多回憶越深刻,現在就越痛苦。

許多人事物,
越想忘記,就記得越久;越想放下,就越拿在心頭。

深深地體會到一點:
『不知道、不記得』,其實真的是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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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看過的一句話
『You fear nothing,just because you love nothing.』

簡單地來翻譯,
『你無所懼,是因為你無所愛』

反面來說
『無所愛,就無所懼』

心裡面沒有所愛的人,
也就不會在乎任何的失去。
沒有任何的羈絆,當然也就無所畏懼。

事實上,這樣子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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