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的藝術』

※大綱:
本書作者吉爾伯.哈艾特在4、50年代寫就本書,先為『教學』二字下了一個概括的歸納與定義,認為教育乃是無時無刻、涵蓋全面性,毋分對象、形式、關係、階段、有意識或無意識,而是在生活中隨時隨地進行的一種『授予』。從而再針對更有組織、更有計劃的學校教育進行剖析,分別站在教授與學生間的立場,以生動鮮明的例證來描述各種理想中的教學交流。

而在本章第四、第五章,則分別以西方教育史上幾位較著名『導師』的教育模式、與學生間的互動…等例證,以及就作者本身對社會中某些行業觀察,以「生活中的教育」為著重的重點,將作者本身的論述與之結合,在戰後4、50年代確有其新意與啟發性。或許有些觀點與論調在今日看來稍嫌陳舊過時,但其將「教學」視為一種全方位性的授受、一種需要高度熱情與專業相結合的終身志業,則實為古今中外從事教職者所共同期勉的目標。

※摘要:

首先,作者先針對教學進行「概括性」的定義,教學是一種無時無刻都在進行的「授受」﹔不分對象、年齡、形式、彼此關係、階級、意識之有無,意即「教學」的進行與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是分不開的。每一個舉動、每一次的陳詞、交談,都是一次又一次的「教學」。正如中文裡就「教學」字面上來作剖析:教者、學者;中國古諺亦云:「教學相長」、西諺亦云「To teach is to learn」即是此理。衡諸古今中外,對於「教學」之觀念與論述竟有如此相似之論點,顯係人類社會長期以來發展下,就「教導」與「學習」彼此間的依存關係有了共同的體認之故。

由此,教學才又進入更細緻的分類。「學校教育」被視為最有組織、系統的教學方式,而學校中的「教師」工作,也比以往更為複雜與艱苦。在現代學校制度的運作之下,教師的工作變得「既簡單又複雜」;簡單的理由是教師工作往往佔時較少、例行工作輕鬆;但是教師的工作並非如表面一般單純,因為教師的對象是「活的心智」,教師的工作乃是去鑄造他、使之成型,使每個受教於己的心智進行長遠的影響與變化,這項工作並非一日可蹴,教學的工作也不是僅靠日常的例行工作即可順利進行,那是一場「心智與心智的長期對抗與磨合」。

教師必須在教學工作上擁有某些素質:首先教師們必須通曉自己所授的科目、並且維持對此科目的高度興趣;進而愛好自己所教授的科目,用一種真心的熱情,在學生面前不虛偽、不做作的展現出來,在學生面前永遠誠實無欺、承認自己的不足與錯誤,並進而努力修補;再者,為人師表更要真心喜歡自己的學生,與學生之間產生真正的共鳴,進而享受在課堂中,帶領學生悠遊各種知識領域的快樂與成就感。
然而,現實中的環境當然不是如此完美的,作者稱呼某些受到社會、家庭不良影響過深的學生為「社會的不良適應」,少數的學生可能導致整個教學環境與品質的低落、甚至是教師的喪志與灰心;而作者嘗試表達教師應該以「同情」為出發點,真心的去關懷這些學生。不一定是採取言詞或是特定的動作,而是去了解他們、接受他們,進而採取適當的方式融入他們、進而改變他們;而這個過程對教師們來說,同時也是一種學習。因此,「接納學生、認識學生、觀察學生」直到學生們對自己的學習有了認知與熱忱之後,導師們更要付出心力,為學生們的未來方向訂定一個大致的計劃,督促並輔導他們前進。所以,教師的工作,事實上是一種極為耗費心力與精力的工作,也因此「教學」的確是一種藝術。因為面對每顆年輕的心智,要雕琢他們,絕對與藝術大師雕琢一件精美的大理石作品一樣,困難、耗時但卻雋永、且滿心歡喜。

教學一旦「工作化」,便會突顯出它與其他工作的差異性與其讀特性。教師需要比一般人更好的記憶力、更堅強的意志力、以及更多的愛心與耐心。而一個好的教師,在教學的方式上,為了達到更有效率、更妥適的教育程序,是故,教師必須對自己的教學方式以有計劃性的規劃與編排,並且為了與時俱進,而有「隨時更新教材」的做法;而在教學之餘,也不能忘記本身的充實與進修,因此汲取知識來源的原始資料,更是讓教師們保持動力以及教學品質的必要工作之一。

作者將教學的方式粗分為三種:講演、導師制、以及指定功課的教室工作。三者無高下,在每一種不同的情況之下,各有其發揮的場合。而這三種教學方式也並非無法並存,而是透過現代教育制度的設計,可以互相搭配與運用。

※反思:

綜上所述,作者在4、50年代已將其對「教學的藝術」做一番個人的歸納與闡述,在21世紀初的今日,面臨時代的轉變與觀念的更迭,教學的方式勢必面臨一定程度的變動與影響,例如近幾年來在美國各地試辦的『涉谷學校』,目前在全美地區已有18所分校,學生年齡層則是廣泛地分布在4歲~18歲。

簡單來說,這所學校所主張的叫做「自我意識學習」。當小朋友四歲入學之後,學校的校方、家長完全不干涉小孩學習的進度,一切都是自由的、自動的、自主的;學齡兒童在學校中完全沒有束縛,可以自由遊玩,選擇他們有興趣的事物,一切都是自發性質。在學生相處的時候,互相學習詞彙、對話、語言。所以,有的學生甚至從入學開始的五年之內,都只在學校的湖畔釣魚,只因為他覺得那是他真正感興趣的事情。不過,這實在和以往強調的教學環境、方式大相逕庭,或許大家都會懷疑類似的問題:「該學習的數學怎麼辦?該學習的人際關係怎麼辦?孩子們的價值觀怎麼辦?地理歷史怎麼辦…」等等。

這一切,全部由小朋友們自己「自發性」的主動安排「學習時間」。也就是說,當小朋友們想要學習數學,他們會主動去找老師表達想要學習數學的意願。一位參與涉谷學校教學的老師曾表示,當一群6~10歲的小朋友來找他表示要學數學時,他曾經一度懷疑這些學生是被家長要求來學習的;不過學生們都表達強烈自主學習的意願!而事實結果是,在20個小時裡,這些主動學習的孩子們,將原本經由規劃應在小學1~6年級完成的數學課程,全部吸收起來。

而在之前所提到那位釣了五年魚的孩子,他的父母每年都對學校的老師提出相同的疑問:「老師啊,我的兒子一整天都在湖邊釣魚,這樣會不會無法學習其他呢?」
老師每年的回答,也都是一樣的:「這樣來說吧,在這所學校裡的孩子,沒有認何人對於魚類的知識會比妳的孩子懂得還多,他今天能對一件事那麼專注、那麼認真、那麼努力,而且是在一種快樂的、自信的狀況下來和整個團體相處,或許將來他會厭惡釣魚,不過這樣的生活態度,會陪著他直到人生最後一秒。」

後來這個孩子不釣魚了,一頭栽進電腦的世界裡,用對釣魚相同的態度和熱情去研究與學習,很快的,他在電腦的領域頗有成就。

此外,在涉谷學校中還設有「學生法庭」。他們會藉著訴訟制度,讓學生瞭解到自己應該有的權利以及應該承擔的責任。例如有小孩子在學校的沙發椅上亂跳,如果被其他的同學『起訴』,則學生法庭可能會以「輕微毀損公眾事物,判決罰款1美元」之類的判決,讓這個學生知道,他的行為是不被團體允許,而必須接受懲罰的。他們並不主動告訴孩子「這個不行、那個不可以」,而是把「自負責任」的觀念慣輸給他們,讓他們自己去思考。當學校有公眾事物要討論,他們會張貼佈告,認何一位有興趣的孩子(多半是學生)或是大人(多半是老師)都可以參與;而只要參與會議,就擁有投票權,不論大人小孩,都是一票一值,完全的尊重每個個人的價值。

涉谷學校的成立,或許顛覆了以往對於傳統『教學』的概念,但是套用吉爾伯.哈艾特在本書中一開始對於『教學』所下的定義,會發現這樣的學習方式,才是最自然、最有效果的。審視自己在台灣長久以來接受的教育,似乎都不是真正出於自發性的主動;所謂的「有興趣」,也只是『被動地』被養成的。當自己面對真正有興趣的事物時,或許每個人都有這麼大的潛力也說不定。而在這尋找自己的興趣、並且學習的同時,『教師』所扮演的角色,也更符合作者在書中所提到的形象,教師們必須更熱情、更專注、也更享受與學生之間的互動,或許這種教學方式,融合了講演、導師制度、教室工作,讓學生在自己學習的同時,也在潛移默化中擔任教師的工作。

能夠與時俱進去作改變,但是仍然抓住『教學』的精隨,或許,也是一種『教學的藝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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