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r 21 Sat 2007 03:05
  • 種分

這一陣子只要轉到公共電視台,一定可以聽見一段優美的吉他、幾聲古意盎然的三弦、一個樸質實在的聲音,共同譜出一首名為「種樹」的歌曲。
[種樹]
詞:鍾永豐, 曲:林生祥, 吉他:大竹研, 三弦:平安隆
種分離鄉介人,種分忒闊介路面,種分歸毋得介心情。
種分留鄉介人,種分落難介童年,種分出毋去介心情。
種分蟲仔避命,種分鳥仔歇夜,種分日頭生影仔跳舞。
種分河壩聊涼,種分雨水轉擺,種分南風吹來唱山歌。
(國語)
種給離鄉的人,種給太寬的路面,種給歸不得的心情。
種給留鄉的人,種給落難的童年,種給出不去的心情。
種給蟲兒逃命,種給鳥兒歇夜,種給太陽長影子跳舞。
種給河流乘涼,種給雨水歇腳,種給南風吹來唱山歌。
是不是有種漫步大樹下,和風迎面來、身旁有潺潺溪溝流過、彷彿還聞得到雨後特有的青草香與泥土味的感覺油然而生?
詞還是鍾永豐所寫,用的仍是最口語化的字彙。一如往常簡單精鍊的文字,寫出來的仍然是簡單卻深刻,平凡卻雋永的夏夜、晚風、與歸人。這次專輯的錄音多了大竹研的吉他,不過詞還是鍾永豐,三弦還是平安隆,譜曲演唱還是林生祥。
我十分喜歡席慕蓉的詩,也很佩服她,因為她似乎總是很輕易地就把簡單、平凡的幾句口語描述,接成一首首讀來都很不平凡的詩。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拆開來,都是人們平日用得到、說得出的生活話,但怎麼一到了她的手裡、兜在一塊兒,就變成了詩?
鍾永豐寫的詞也是一樣,或許我也該說這是「詩」吧?只不過這首詩要用客家話來唸,用當今的官話是唸不出那個味兒的。
話說在某一年的颱風過後,一位平日開早餐店維生的老伯,開始利用不工作的午後空檔,沿著高雄縣道184甲,把一株株因為受到颱風吹襲肆虐而傾倒的路樹給一一扶起。林生祥自己在幾場演出的場合說到,自己曾經跟著這位老伯「扶了兩個月的樹」。而直到今天,這位住在美濃的老伯還是常往山上跑、灑下不同樹種的種子,問他為什麼這麼做,他說不為什麼,只是希望美濃的山頭「在不同的季節會有不同的色彩」,比較好看。陪他扶樹扶了兩個月的林生祥,寫下「種樹」這首歌。
客家話裡的「給」,其實是「分」的意思(「分」的客家話發音是「Bun」),客家文化裡其實沒有「給」的概念,「給」的動作對客家人來說其實是一種「分享」:即使一股腦的「全給了人」,自己勢必還「留下點什麼」,留下的不一定是物質層面、看得見的東西,而是一種牽掛、一份開心、一份甜蜜、一份責任、一種心情;說得白話一些:錢全給了你,我的心裡面留著的大概會是「不甘與不捨」;錢「分」與你,我「分」到的是「捨不得」。
所以,「種」後面接著「分」,「種樹」這個動作就是一種「分享」,就像歌詞所寫的一樣:不管是人、蟲、鳥、小河、雨水、夏天的南風還是日頭,只要樹種下去,大家都「分」到了。
一種「與自然共生,也生予自然」的生活態度,其實,這也是一種「永續經營的環保概念」吧?
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種樹的人,往往看不見綠樹成蔭。種下樹苗、悉心灌溉的人,圖的多是後人的福、他人的樂,也是分享,好比是爺孫倆的小小默契:爺爺現在同你一起種下這苗,改日你會站在樹下跟爺爺打聲招呼吧?
亦或者是種下了樹,象徵自己的根在故鄉,也期許自己出外打拼之後有朝一日能在回轉家來。這一離鄉興許就是數十寒暑,人生繞了一大圈後,總在最意料不到的情況下,掙扎著回到當時出發的那個地方。如今苗成了樹,心心念念的歸鄉,抬頭看斜陽灑過枝梢,聽微風吹過樹葉的沙沙作響,卻成了怎麼也換不回的迷惘惆悵。
我想,自己總該動手種點什麼,別老幫別人澆花。
延伸閱讀:俺係Ha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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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下對話相當不文雅、沒營養兼瞎扯淡,衛道之士與未滿十八歲的小朋友請勿按「繼續閱讀」,謝謝。



一切都要從一個mp3檔案的分享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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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陷入僵局,本應在2006年12月31日午夜12點之前通過2007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但是至今2007年3月22日都還沒通過,這是中華民國立法院成立以來前所未見的政治僵局。以往即使挑燈夜戰,立法委員也會在最後一刻通過下個年度的政府總預算,有時為了符合預算法上的「通過時間」,甚至還會把議場內的計時大鐘停在12點,繼續處理至隔日凌晨;雖然總有自欺欺人之虞,然而最起碼還表現出一種對立法工作的重視與傳統的尊重。

基本上,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所以遲遲無法通過,關鍵在於「中選會組織法」上。民進黨、國民黨各自提出了對自己較為有立的版本,其中國民黨版本是要仿效國家通傳委員會(NCC)的成立方式,以政黨比例方式來產生中選會的委員。然而在大法官釋憲文以明文指出NCC的委員產生方式違憲之後,國民黨仍然執意提出這樣的版本,對於身為執政黨的民進黨而言,顯然是「無可退讓」的餘地。

偏偏國民黨將中選會組織法與9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甚至是爭議最大的軍購案綁在一起,也就是說「只要通過國民黨版本的中選會組織法,那麼9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或是軍購案〉就給你們過。」,誠然這是徹頭徹尾的「利益交換」,但是在法理上、政治上民進黨皆退無可退的立場之下,私底下的黨團協商、密室政治顯然還是無法解決這些歧見,最後只能付諸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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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這份job的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帶領鄉民逛院區」;是的,就是「鄉民」。老闆會交代地方辦公室去招攬鄉親、組團到博愛特區來個一日遊。當鄉民旅遊團來到院內時,當然就是我們這一狗票小助理要去接待了。由於這種一日遊都辦在平日上班時間,願意參加、能參加的大概都是一些上了年紀的阿公阿婆,一下子要掌控1~200位老人家的行蹤,實在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他們會無預警地跑去根本不是廁所的地方上廁所;或是很帥氣地表示「這裡我來過十幾次了」所以想脫隊去福利社買菸抽;至於在不算大的院區裡迷路在四面八方各個角落更是家常便飯。我們得一個一個將他們「請」回來,工作性質和托兒所老師差不多,只是地位上、態度上都卑微到了極點。

雖然昨天台北下著雨,但是早就排定的參訪團行程還是得照著跑,不過突如其來的計畫改變讓原本應該分成兩梯次的阿公阿婆們,匯流成220人的龐大軍團;當排在前面的隊伍已經順利進入議場、而後方跟隨前進的隊伍還在大門口領識別證,即使場面看起來還挺壯觀的,但是自己心裡面只隱隱覺得煩雜鬱悶。

好不容易把200多人都塞進議場大廳、安頓他們就座、指點完廁所所在,很意外地發現「怎麼同事都沒跟進來?」,只剩下我一個人面對阿公阿婆軍團。過了一會兒,地方辦公室的秘書頂著所剩無幾的頭髮冒雨衝進議場來,要我趕快到大門口去看看:「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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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說得很好:「你陳小刀是不是不叫賭俠就不會賭錢了?」

想要讓別人叫你「賭俠」,就要打敗那個冒名頂替還處處打壓你的雜碎海珊;而陳小刀之所以能打敗海珊,除了有阿星的特異功能幫忙之外,他還得靠自己的實力在關鍵時刻變一張3出來,絕對不是只有嘴巴上喊喊那麼簡單的。

如果陳小刀只會在雨中大喊「我才是賭俠!」,那他就真的被海珊吃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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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裡面常會有人主動寄來一大堆的文宣或是印刷品,其實裡面有不少很實用的寶貝,例如司法周刊、司法快訊、中正文化中心節目表、公視之友...等等。反正整間辦公室大概只有我會想看這種東西,在請示過辦公室裡那位資深的阿姨之後,我就開始蒐集這類有意思的「辦公室廣告信」。前兩天院內的派信大叔又丟了一疊信件近來,裡面夾了一本國家兩廳院的節目單,我開始隨手翻閱,一邊喝口水稍事休息。

在高中、大學期間、還有玩社團的時候,我可是國家音樂廳的常客;尤其是高中時代,社團裡的學長、弟會在音樂會開始之前就選定好想聽的場次,然後找社團各樂器的老師去弄便宜的票;音樂會當天大家總是會到社辦去集合,然後一路說說笑笑地到國家音樂廳去。學生很窮,往往都是買最便宜的票,不是坐在最後面的位置、就是最高那一層。但我們深知這種音樂會往往不會滿場,特別是那些拿了貴賓席票券的達官顯要們,他們總有更重要的婚喪喜慶要趕攤,不會出現在這種文化場合裡。所以幾年音樂會「歷練」下來,我們開始學會觀察「前方哪幾排空下來的機率比較大」,然後前仆後繼往前坐;買200塊錢的票坐1200塊錢的位子是有可能的,但還是要看音樂會的內容來個別判斷。
翻閱國家兩廳院的節目單,很容易就回憶起這些事情,我想找找看接下來兩個月有什麼國樂的演出......咦,有了,「千人胡琴大匯演」...哇,這是什麼(差點把嘴裡的茶吐出來)千人匯演,去哪裡找一千個會拉胡琴的樂團團員來一起演出啊?國家音樂廳的舞台也坐不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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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樂+搖滾band =*&%#$#@$!
絕對不是亂七八糟,而是無法筆墨形容的震撼!
千人胡琴大匯演與顛覆您印象的東方傳奇搖滾LIVE SHOW!
即將於96年4/28在中正紀念堂廣場引爆
趕快提起你手邊的胡琴,呼朋引伴的來參與本次兩廳院的歡慶盛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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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單上沒有寫得很清楚,而且這似乎不是在廳內演出的,我直接上網路去,在主辦的采風樂坊網頁上找到相關的訊息:『為慶祝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成立20週年,兩廳院將於96年舉行一系列歡慶活動,並於4月28日在兩廳院廣場進行一場千人胡琴大匯演活動與廣場搖滾音樂會,並希望在這值得紀念的一刻,能有您的親自參與和見證。』原來,只要會拉胡琴的人都可以參加演出,換句話說,連我也可以去報名參加哪!
網頁上還提供了「賽馬」、「良宵」這兩首曲子的新改編譜。說起這兩首曲子,凡是學過胡琴的人一定都練過,因為這兩首曲子雖然一快、一慢,但都是初學者在擺脫「練習曲」階段之後,會首先接觸的、較簡單的曲目。可是琴練到後來,會發現像這類旋律簡單的曲子,反而是最難詮釋的,這次采風樂坊用這兩首曲子來玩大合奏,想必是著眼於「容易上手」這一點。我抱著十分好奇的心情把新改編譜下載到電腦裡、解開檔案,沒想到裡面還附上了兩首新改編曲目的試聽檔案,馬上播來聽聽看。
不知道是我太老土還是現在的國樂發展太多元,沒想到這一次千人匯演的曲目竟然改編成「電音版本」了!節目單或是網頁上寫的「搖滾」其實不太正確,如果要我來形容,我會用「台中夜店的恰恰」或是「白手套台客舞」來形容。這實在是...連我都詞窮了。當自己看著新聞播著大甲鎮瀾宮的陣頭裡開始出現「電音三太子」而笑得前仰後合時,我沒有想到國樂界也已經必須用這種音樂風格才能向外推廣了。
這樣的編曲,其實是很新鮮的,過去傳統的國樂曲比較少被用這樣的方式來呈現,所以如果是抱著純粹欣賞的角度,其實是相當有意思的,讓我在舞廳或者是霹靂布袋戲的配樂裡聽到這樣的作品,我想我一定會笑得非常開心。但是一場打算邀集千人匯演的胡琴音樂會、到場的人要演奏的卻是電音版本的「賽馬」「良宵」,我個人就覺得有點難過。我相信縱然不改編成「電音版」,只使用傳統編曲的千人版賽馬絕對還是震撼人心。
一千人演奏「賽馬」,場面散發出的可以是一種國樂普羅大眾化的力量;一千人演奏「電音賽馬」,外人聽見的可能只剩下「電音」和一千把胡琴的音量。主角到底是「電音」亦或者是「千把胡琴」,只怕任誰都難以回答。
這就好比一位知名畫家畫了一幅很有藝術價值的畫,為了推廣這幅畫,所以請一位精通雜耍的雜耍師把畫頂在頭上來招攬觀眾。在這裡有一個前提:不管是畫家或雜耍師,在他們的專業領域都有值得敬重之處;但是讓雜耍師頂著這幅名畫而行,主題到底是為了突顯雜耍師的技術精湛,亦或者是突顯那幅畫的藝術價值呢?如今找來了一千位學畫、愛畫的學徒們一起來畫畫,畫完之後再讓某位雜耍師把畫一層一層疊上去,屆時大家眼光看著的、心裡關注的、口頭宣傳的又會是那一千幅由一千位愛畫的學徒所畫的畫,亦還是那位頂著一千幅畫的雜耍師呢?
平日同朋友說說笑笑,我老愛拿洋溢著濃濃台客風格的「台中恰恰」、「白手套舞」來開開玩笑;而家住路旁的我不時也可以在夜裡聽見把音響開得很大聲、放送著「董茲董茲」電音舞曲強力節奏的改裝車青年。殊不知我口頭上的玩笑其實都是一種「揶揄」:一種對「台客次文化」的諷刺;也或者可以說其實我是在開這塊自己居住將近三十年的土地的玩笑。但即便被歸類為次文化,那始終也是一種庶民文化的表現,或許這一次音樂會就是在這樣的概念下被催生出來的也說不定;換句話說,這種「電音曲風」已經變成了一種足堪推廣、被大眾喜愛的音樂風格了。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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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身大汗的勞動之後,洗個熱水澡是很痛快的事情,置身蓮蓬頭下的我總是可以徹底放鬆,或者趁這時思考一下生活裡所面對問題的解答。其實打從小時後開始,我的閱讀與思考有絕大多數都是在浴室裡完成的:馬桶上閱讀、浴缸裡思考;直到現在我還是保持著這樣的習慣。

除夕那天的熱水澡很棒,因為下午剛結束一場三小時的大掃除集團戰,只是洗著洗著,突然發生一個小插曲:耳朵進水了。

進水其實沒什麼了不起,根據以往經驗來說,腦袋歪一邊、拍兩下就通了;但是挑除夕夜前來拜訪我耳朵的那滴水卻很頑固,不管怎麼請都請不出來。塞住耳道的那滴水大概很「肥」,所以位置卡得剛剛好,左耳幾乎聽不見外界的聲音,但每當自己嘗試發出聲音時,卻又好似把那滴水珠給震動了似的,老在腦袋裡發出「嗡嗡」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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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已經數年未曾謀面的好朋友突然出現在msn上,很高興地與她聊了起來。在聊了些彼此的近況之後,對彼此現實生活中一些不約而同的煩惱而覺得心情沉重了起來,像是觸發了什麼似的,她突然問我:「如果現在問你遺言,你想說些什麼呢?」
這問題實在是不錯,我過去其實曾經思考過這個問題許多次,但總是僅限於自己的腦袋中,不但從未跟朋友提起,也未曾加以文字化,老是覺得「以後再說就好。」可是人世間變化無常、無定,所謂的「意外」就是「意料之外」,是無法去掌握的,既然她問了,那用心討論一下這個話題似乎也不錯。
雖然始終不覺得自己是個乖巧、孝順的兒子,可是真要提筆寫下「My last wish」時,我倒是很自然地就想到,我最放心不下的人,應該還是我那辛苦了大半輩子的老媽媽。因此,假如我先走了的話,各位好朋友,請記得要常來我家看看我媽、陪她聊天,平常她已經唸我唸成習慣了,身邊突然少個可以碎碎唸的對象她可能會很不習慣,那就麻煩各位讓她唸一下吧。我也無法預料到時候自己留下的錢夠不夠她生活,不夠的話,你們就幫忙補貼一下吧!「以後」有機會再還你們。
我比較不擔心我妹妹,她有能力自己生活,不過當然還是希望她可以嫁出去啦!不知道有誰喜歡「一擊三千磅」、個性與外表都比熊還可怕、身材可以媲美楊貴妃的美女呢?屆時請燒香跟我聯絡,我會想辦法轉達,並且保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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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來過我家的朋友曾經注意到,在我房門門框上釘著一個網子,網子上面串了幾顆珠子,網框下還垂著幾條羽毛;那是「捕夢網」(Dream Catcher),我在1999年夏天從美西帶回臺灣來的,印第安人相信把「捕夢網」掛在床頭,會把你每晚做的夢捕捉下來;直到第二天清晨,壞夢見了陽光就會消失,而好夢將留在網上成真,並且流回給做夢的人。
剛掛上去的前幾年似乎非常有效,我常常一夜無夢到天明,既然能被記得的好夢、美夢是可遇不可求的,那麼什麼夢都不記得應該也是很不錯的吧。可是這兩年來也不知是不是「容納夢的空間不足」,還是捕夢網罷工,我開始過著「天天作夢」的日子;可能是因為我的夢往往「動感十足」,所以天天作夢對我而言是很辛苦的。
怎麼說動感十足呢?因為我的夢境不論好壞,總是充斥著一堆奔跑、跳躍、飛行,甚至是拳打腳踢的畫面;而在夢境裡即使是很簡單的兩人對話,我跟對方都是用一種很快的速度在進行,那種感覺就像是使用了錄放音機上「快轉50%」的功能一樣,而且有時候還會越講越快;整場夢做下來,真的是把我累壞了。
我覺得這或許跟自己腦袋裡平時習慣的「跳躍式思考」有因果關係,至於哪個是因、哪個是果我就不知道了。我常常在和朋友對話的時候發生這樣的狀況:一開始進入一個話題時還十分正常,但是我會隨著對話的進行、開始很快地往下延伸發展出很多的狀況或可能性,然後這些想法就在連自己都還沒搞清楚的狀況下脫口而出;當然,像這種得歸咎於個人因素的跳躍式思考往往是沒有人跟得上的(即使跟得上也不一定跟得到方向),所以朋友或同事也就難免會不時聽見我說「沒什麼」、「別管我」、「Never mind」,那表示我剛剛不小心又進行了一次跳躍式思考,搞得大家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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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個人應該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某一段時間會經常不由自主地哼起某一個旋律,跟心情無關、跟場景無關,就只是很單純、下意識地重複著;而我突然發現,最近一直在哼唱的曲調,竟然是當兵時每天唱的軍歌。


在臺灣的男生到了一定的年齡,都會接到來自國防部的兵單、入伍去服役。入伍前大家是百般地不甘願,為的是「白白浪費近兩年寶貴的青春時光」,也或許是對於即將面對一種全然陌生的隔離環境而緊張,也或許是優渥的生活過慣了而不想吃苦,總之大家都不是那麼甘願地入伍去;等真的熬到了退伍,重拾平民身份,那一段「比狗還不如」的歲月卻著實令人頗為懷念。二次大戰太平洋戰區的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說:「給我一百萬要我再去重新過一次我的軍旅生涯,我才不幹;但是要給我一百萬來換我的軍旅生涯回憶,我也不幹!」當然,我的軍旅生涯不論是危險度、辛苦度、回憶度,從各方面看起來跟老麥帥都是沒得比的,所以如果有人給我一百萬叫我重來一次或是要換我那段回憶,我可能會考慮一下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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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玉柱、趙建銘父子倆共同涉嫌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在今日宣判,一審判決趙建銘有期徒刑6年,併科3千萬罰金;趙玉柱則是判刑5年6個月。這喧騰一時的案件之所以受到各界關注的原因,是趙建銘以身為「總統女婿」、趙玉柱以「總統親家」的身分遭到起訴,雖然總統與總統女婿、親家之間畢竟不能完全劃上等號,但親人涉嫌卻也足以讓人再三質疑;而在「台開案」爆發之後,接二連三的爆發出了「Sogo禮券案」、「國務機要費案」等與第一家庭成員相關的貪瀆案件,從此第一家庭的成員即使學歷再高、能力再好,卻也始終抹不去身上如影隨形的貪瀆陰霾。
陳水扁總統在其擔任台北市長的任內,政績斐然,無論如何這是可以予以肯定的,阿扁的市府團隊績效與市政成績相對地也就代表了他的能力。但是即使如此,他還是競選連任失敗、輸給了當時形象塑造可謂「完美」的馬英九。在台開案、國務機要費等案件相繼爆發之後,輿論有一段時間似乎是以此肯定了馬英九的成功、陳水扁的失敗,殊不知過沒多久,馬英九自己也陷入了「首長特別費」的支用風暴之中。
而從這次北、高市長市議員的選戰結果來看,過於混濁的貪瀆風暴反而讓選民們開始排除「政治操作」的選項,不再讓無關於候選人本身的事件給左右投票意志與結果,雖說「廉潔操守」看起來似乎不再跟「政事能力」聯結掛勾,但是仍然會很微妙地反映出選民期待「選廉與能」的潛在期待,因此選前情勢看似大好、卻在最後一晚傳出「發放走路工」情事的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在「大出意外」的狀況下再度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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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在經濟拮据的狀態之下,原本實在是很難享受奢侈的快樂生活,還好身邊這一狗票好朋友總有辦法把遊樂的花費降到最低、卻絲毫無損歡樂的本質;而說到這兒也實在是不得不佩服他們的交遊廣闊和點子特多,才能「處處都便宜,事事皆好玩」。可即使如此,出遊難免還是得花個八百一千的,籌這點小錢對這陣子的我而言卻是挺沒把握的。
所以在大家提議今年的平安夜要上九份去爬山、當晚住在一位熟識的民宿主人家時,我遲遲不敢說好,怕的是先答應了卻因為沒錢可去而爽約,搞得信用破產;而事實上也已經破產到無以附加的地步了。因此直到出發前兩天、平日打點小零工的薪水到手,我才確定自己可以參加這一次的活動;雖然背負著「龜毛得要命」的惡名與面對大家習慣成自然的口頭「羞辱」,可是整體來說其實我是很快樂的。
為了避免晚上的火鍋大餐變成恐怖的增肥兇手,大家決定中午就先到金瓜石去爬茶壺山,並且不由茶壺山登山口走起,而是將海拔位置更低的勸濟堂當作起點。既然是爬山,那過程我想也不用多加贅述,反正還是那副慘樣,只是在大家督促下開始把爬山當成運動項目之後,雖然中途仍然必須在步道上的各個涼亭、觀景台上稍作休息,兩腿也在下山的時候呈現「Guing*」的狀態,但肺活量似乎開始有稍微變好一些,雖然只是由「喘個半死」進步到「喘個不停」,但總比全程維持在缺氧的狀態要好上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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