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則新聞。

有人發email轉信給大家(我自己也有收到這封信),指出在台北的某分局之中,大喇喇地公然在佈告欄上面,寫著『車號:XXXXXX的車主是議員XX,不要開單』。這件事情經過轉信批露之後,終於有新聞記者去查證,發現也確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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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找了部隊中的學弟去打棒球,在重新橋下。

知道那個地方嗎?就位在二重疏洪道上;以前從三重到輔大上課,天天都要騎車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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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一段話,是在小說『魔戒三部曲』中,山姆對佛羅多說的一段話,其實,也就是作者扥爾金想跟我們說的一段話:

『我們根本就不該來,但是我們來了。就像我們聽過的精采故事,描述偉大的事蹟,充滿了黑暗和危險;有時候你不想知道結局,因為怎麼可能有快樂的結局?發生這麼多可怕的事,這世界怎麼可能回到從前?但是最後陰影終究會過去,就連黑暗也會消失,嶄新的一天將會來臨,太陽也會散發更明亮的光芒。這才是讓人永生難忘、有意義的感人故事...就算你太年輕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想我明白了...我現在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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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12年來的「瑕疵判決」,在2003年1月13日,被高等法院法官們『撥亂反正』台灣的司法體系正式朝「保障人權」的重要內涵邁出了象徵性的第一步。

歷任的承審法官,以及檢警調單位,要不是保持沈默,要不就是表達這個判決是「台灣奇蹟」的立場。當人權團體都為這個判決同聲叫好時,大家都在期待,最高檢察長是否會繼續提起上訴,當然,也有許多人希望他們見好就收。不過,重點就在於,「你覺得好,他們覺得不好」。所以事實上根本沒有什麼「見好就收」的客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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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對養育自己的這塊家鄉土地很有感情。

父母那一輩,曾經對自己住在三重,覺得很無奈。因為他們認為三重市是給「作工人」住的「工寮大集合」。當父親隨著眾位伯父從雲林台西遷居台北之後,就選擇在這裡定居。三重埔這塊地方滿是工廠,雖然緊鄰台北市,但是卻一點都沒有台北市的進步和繁榮。反而要忍受淡水河帶來的臭味、和颱風期間氾濫的黃泥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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